02年柳州連環殺人碎屍案,十名女子被殺碎屍,內臟切碎衝入下水道
2002年2月,廣西柳州市某小區內發生了一起惡性命案,在這起案件中,一名20歲的女青年被人殘忍殺害碎屍。隨後,警方又陸續發現多起碎屍案。
這幾起案件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受害人均是女性,且年齡在25歲到40歲之間。小區內的下水道時不時的會堵塞,於是清潔工人在清理下水道時,無意間發現很多惡臭的人體內臟組織,於是便報警。經過警方調查,小區住戶張勇最終承認自己就是犯下的10起碎屍案中兇手。一、童年的不幸張勇出身於普通家庭,雖然家庭生活過得拮据了點,但溫飽可以滿足,張勇的父親是一名職工。然而不幸的是,在他8歲時,父親就因肝病去世。
母親後改嫁他人,繼父對他不好,經常打罵他,年幼的張勇在心裡種下了陰影。張勇從很小就懂事,不惹事,變得逐漸叛逆起來。此後繼父便不再管他,母親也很少關心他,叛逆的張勇只能跟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
二、誘騙老鄉到出租屋2001年4月26日,剛從工廠辭職不久的張勇眼看着自己的手頭有些緊,好吃懶做的他不想再去工作,思來想去決定去搶錢。據張勇交代,他以前和老鄉蔣某經常愛打麻將。於是,張勇便以打麻將爲藉口,將自己的老鄉20歲女孩蔣某騙至自己的出租屋內,隨後又將其殺害。然而在蔣某的眼中,張勇爲人老實、不會對自己造成威脅。三、殘忍殺害事後,張勇覺得自己已經成功地幹了第一票,他的膽子開始逐漸壯大。在這之後的兩個月中,張勇又用同樣的手段先後殺害了10名女性,並且將屍體包裹後丟棄附近河中,內臟切碎後衝入下水道。
張勇大體上都是通過打麻將爲由,誘騙受害人到其出租屋,然後先將女受害人控制住,然後通過毆打、捆綁等手段,使女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便開始把受害人身上的財物洗劫一空。隨後,張勇覺得不能留活口,邊對女受害人進行了殘忍的殺害,並將女受害人的屍體肢解。張勇爲了避免被人發現自己的罪行,將被害人的屍體裝入蛇皮袋中。張勇將死者的屍體用蛇皮袋裝好後,擡到了自家樓下。他將裝有屍塊的蛇皮袋固定到了一輛手推車上,運到了河邊,將這些屍塊拋入河裡。張勇將這些屍塊拋入河中後,並沒有立即離開現場。在河邊看了一陣後才離開。離開後,張勇便把自己隨身攜帶的扳手、錘子等工具藏匿在草叢中。四、警方順藤摸瓜,破獲連環殺人案
2002年5月,柳州警方接到報警稱,在某小區附近河邊發現了大量蛇皮袋包裹的屍塊。經警方調查發現,這幾起案件的受害人均是附近小區年輕女租戶,警方調取了監控,發現兇手在作案時戴着口罩,不留痕跡。在隨後的調查中警方發現,這些受害者之前均與張勇有着密切的聯繫。認爲張勇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張勇曾在廣西某工廠幹活。隨後,警方立即對張勇進行抓捕,在警方的審訊下,終於承認自己2002年期間犯下10起碎屍案,並且已將大部分搶來的值錢的東西都銷贓了。之後警方並對他的住處進行搜查,警方在張勇的家中搜出了3個行李箱,箱子裡全是女人的衣物和內褲等物。經警方鑑定,這些衣物全是女性的,且死者都是年輕女子。張勇還交代,他在殺人碎屍之前會先對受害者進行一番聊天,他們會讓受害者以玩麻將爲藉口信任自己,然後再對受害者實施控制,使她們順從自己。然後進行殘忍的殺人碎屍。張勇之所以會選擇這些年輕女子下手是因爲這些女子大多都是單身女性。她們獨自居住在一個出租屋裡,不需要太多顧慮。同時她們的身份也很特殊,很容易得手。案件發生後,小區的大部分住戶都覺得非常晦氣,都紛紛搬走了。後來也陸續來了一些新住戶,唯一的是張勇那棟樓的房子賣不出去,也沒人敢租。五、最終審判2002年6月,柳州終極法院宣判,張勇被判處死刑,以及剝奪全部的財產。結語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往往有幾個特徵:
一是變態的人格特徵。這些人往往有一些不爲人知的心理缺陷,他們的生活,充滿了抑鬱、焦慮等各種問題。二是缺乏道德底線和法律意識。他們往往是以“義”殺人,以“利”殺人,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和社會的責任。三是心理極度變態。他們往往性格暴躁,做事衝動,缺乏同理心。
“連環殺人案”的存在,是社會現實和犯罪心理相互作用的結果,是對人的心理的嚴重挑戰,其社會危害性不容小覷。人們對犯罪行爲的譴責,在某種程度上是爲了實現社會正義,但也不可忽視對犯罪分子的同情和對其進行矯治的必要性。有必要對連環殺人案進行理性反省和重新認識,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