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億元化債扶持:城投債走向何方,區域信用能否再造?

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 林秋彤 北京報道

隨着11月8日地方隱性債務一攬子化債組合拳靴子落地,將直接爲地方政府增加10萬億元的化債扶持。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中提出,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財政部部長藍佛安也在11月8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從今年開始,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達4萬億元。

城投債是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此舉將如何影響城投化債?如何解讀近期的化債政策?城投轉型又面臨哪些問題和信用風險?11月21日,遠東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和森浦Sumscope聯合舉辦“經濟復甦與重振:變局中的新機遇——債券市場回顧與展望論壇暨投資者服務大會”,在圓桌論壇中,多位一線業內人士圍繞“城投化債、區域風險與信用再造”主題,展開了精彩對話。

中國銀河證券研究院宏觀分析師聶天奇認爲,近期公佈的10萬億元額度給市場帶來了強烈的關注,隨着化債具體方式的落地,一方面,財政部對於隱性債務化解的方式發生了轉變。態度上更加註重實質,主動作爲意願顯著,預計伴隨新一輪化債政策將大幅緩解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現金流問題,增強可支配財力。另一方面,嚴肅財政紀律這一條邏輯仍然存在,這次將隱性債置換成地方的專項債,還是遵循了“誰家的孩子誰管”這個思路。

“誰家的孩子誰抱走”強調了責任的歸屬問題。回溯過去,國務院辦公廳2022年發佈的20號文中就明確規定了這一點,“省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債務風險負總責,省以下各級黨委和政府按屬地原則和管理權限各負其責。落實省級政府責任,按屬地原則和管理權限壓實市縣主體責任”。2023年後續發佈的35號文則以此爲基礎,細化了地方債務的管理格局,文件指出,應形成中央“總體統籌”、省級政府“負總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各負其責”、金融機構“多方參與”的化債格局。

某證券資本市場總部負責人認爲,這也讓中央“總體統籌”中特殊再融資債券的放量發行成爲可能。35號文發佈後,地方政府特殊再融資債規模越來越大。

總體統籌、多方參與,通過債務置換緩解隱性債務壓力,也給城投轉型和區域信用再造提供了緩和的機會。

東方引擎聯合CEO李慧鵬認爲,尾部城投的收益率波動會顯著高於其他區域,一方面是由於區域的債務壓力,市場認可度始終偏低,需要投資者有足夠的風險偏好;另一方面是因爲區域融資渠道狹窄,對債券發新還舊更加依賴,因此很難做到有效的成本管控。

不過,在新一輪的債務置換下,弱資質區域的下沉平臺或將獲得更多隱債置換額度。東興基金基金經理、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司馬義買買提表示:“公告提前兌付的標的城投債估值下行可能更明顯,同時可能帶動同區域內其他預期會提前兌付的城投平臺估值下行,具備一定的收益挖掘空間。”

司馬義買買提還指出,弱資質區域可以利用好一攬子化債政策,實現區域內的信用再造,強化區域信用環境,確實有效降低區域城投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讓區域的信用再造得到二級市場的認可。信用再造通過地方債置換隱債,銀行貸款置換標債等手段使得城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持續下行,最終使重點省份融資成本接近或者低於非重點省份的綜合融資成本,完成信用再造的完整過程。

對城投企業來說,渤海銀行投行部債券承銷處處長修文昊認爲,城投企業需要從傳統的政府融資平臺向市場化運營主體轉型,逐步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提升經營效率、降低財政風險。

遠東資信評級總監付曉東認爲,鑑於近年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積累和融資需求的持續增長,城投平臺轉型不僅是緩解財政壓力的關鍵路徑,更是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的必然要求。城投轉型之路面臨系列挑戰,成功實現轉型需要滿足政府債務置換或注入優質經營性資產、政府職能轉變或預算軟約束改變等客觀條件。展望未來,城投轉型雖面臨一定不確定性,但總體信用風險依然較低。在此背景下,城投公司要充分藉助國家出臺的地方政府化債系列支持政策,以信用能力、融資能力建設爲抓手,整合多方資源積極向產投平臺轉型,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

修文昊也指出,目前城投企業轉型面臨着認定標準不統一的問題,一方面導致部分城投企業產業化轉型後,未得到國家機關及金融監管機構認可,融資渠道持續受限,無法滿足企業的增量化融資需求。另一方面,會導致金融機構難以落實國家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政策,同時也爲一些企業提供信用套利的空間。修文昊建議,城投企業認定標準需進一步釐清,根據城投企業認定結果進行分類管理。金融機構也應爲已完成產業化轉型的地方國企制定相應融資政策並進行市場化定價,自行承擔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