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萬戶自住未設籍 房屋稅恐變3倍

相較舊制房屋稅,囤房稅2.0針對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且房屋現值一定金額標準以下(排除豪宅)者採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若名下有兩房或三房者則適用自住稅率1.2%。至於非自住房屋,囤房稅2.0稅率介於1.5%~4.8%。

例如民衆名下僅持有一房、位於六都,原本房屋稅稅率可能降至最低1%(全國單一自住),但因未辦戶籍登記而被依非自住房屋課稅,由於六都兩戶以下非自住稅率從3.2%起跳,等於稅金恐變原來的3.2倍。

至於名下兩房、三房者,更是最可能因漏未設籍而喪失自住資格、造成稅率跳升的高風險族羣,依六都對持有二房非自住稅率3.2%、三房3.8%來看,相較1.2%的自住稅率,至少是原稅率的2.6倍到3.1倍。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說明,依囤房稅2.0,房屋要符合自住,除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臺持有限三戶,還須符合無出租或營業,以及本人及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辦峻戶籍登記等要件。

爲確保民衆權益,財政部去年即委由22縣市的財稅局,針對房屋稅舊制的自住房屋、但尚未設立戶籍登記者,寄發第一波輔導通知書;今年2月10日將再對經提醒仍未行動者,再寄發第二波輔導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