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萬交保撤銷!檢抗告成功 88會館郭哲敏續羈押禁見
涉嫌地下匯兌217億多元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左二)今(7)日被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續押五天至期滿後,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杜宜諳攝)
郭哲敏的小弟張旭升今(7)日被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續押五天至期滿後,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杜宜諳攝)
涉嫌地下匯兌217億多元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交保後新北地檢署提起抗告成功,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方法院今(7)日開羈押庭,基於郭與張有逃亡、串供之虞,且所犯爲五年以上重罪,裁定續押五天至期滿後,11日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
檢調調查,郭哲敏自2018年起成立多個人頭公司從事地下匯兌,並與親信張旭升等人經營跨境線上博弈,架設包網平臺供賭博業者承租。估計郭地下通匯4年、匯兌金額逾217億元,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至少獲利16億多元。
郭哲敏在2022年11月檢警發動搜索前搭機離境遭通緝,他潛逃海外藏匿9個月,去年7月在曼谷被泰國警方逮捕,警調去年8月10日押解他返臺歸案。去年11月27日,新北地檢署依營利賭博,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郭哲敏及張旭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多元犯罪所得。
今年4月23日,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張旭升分別以5000萬元、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禁止對證人實施恐嚇、騷擾、接觸,另郭哲敏還要接受電子腳環監控。
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爲,郭、張2人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也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本案尚有多名證人待調查,且張男曾對證人實施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新北地院的交保裁定未具體說明2人遵守法官諭知的條件,就可達到原先羈押避免串證的原因,因此撤銷交保處分,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院稍早開庭審理,郭稱他是「被迫」留在海外,海外房產都沒了,柬埔寨護照也已被調查局收走,他跟檢方提到串供證人也不熟,「關我什麼事」,要檢察官不要捕風捉影「用猜的」,希望審判長裁定交保,「我每一庭都會到,連遲到都不會」,會配合合議庭。
合議庭評議後,認爲郭哲敏與張旭升有逃亡、串供、湮滅證據之虞,且所犯爲本刑五年以上重罪,裁定續行收押禁見至期滿;由於上次郭與張羈押期限原將在上月28日屆滿,但兩人23日獲裁定交保,此次兩人將續押剩餘5天至本月11日期滿後,合議庭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