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酒店妹「男狠砍情敵」 死者母心碎求償805萬...法官准了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去年發生一起三角戀兇殺案,25歲廖姓女子先後與23歲高男、45歲潘男交往,2男起衝突,潘遭高砍10刀喪命,高男一、二審被處無期徒刑。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潘母,遂提起民事訴訟,向高男求償喪葬及精神撫慰金共805萬9208元。法院審理時,高男完全沒意見,士林地院也准許潘母請求。
在酒店上班的廖女先後與23歲詐團收簿手高庭榮、冷氣工45歲潘男交往,2023年3月21日凌晨,高跑到廖女住家,現任男友潘男見狀叫醒睡夢中的廖女,但廖女疑因起牀氣朝潘男丟寫字板,情侶倆爆發口角、肢體衝突,高也被捲入,潘以刀割傷高右臉耳際,高則從口袋抽出黑色摺疊刀,猛砍對方手、胸約10刀,致潘男頸部幾乎快被砍斷,大量出血倒臥血泊,送醫急救同年月30日不治。
今年6月,一審國民法庭認,高男的辯「正當防衛」保護廖女說詞,缺乏可信度,且當下其已無面對實際危險,不具該條件,加上他以鋒利的摺疊刀針對潘男要害部位連刺多刀,且揮砍位置都是致命部位,傷口既深且長,最長達17公分,故認他主觀上有殺人意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庭榮殺害比他年長22歲則潘姓情敵。(資料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痛失愛子的潘母,向高庭榮求償醫療費5萬6719元、殯葬費87萬9500元,扶養費212萬2989元共305萬9208元;另外潘母也難過指出,高男殺害兒子至今,均不願提出任何賠償方案,毫無悔悟道歉及賠償誠意,導致她受有精神上莫大痛苦,至今無法平復,再請求精神撫慰金500萬,總計805萬9208元。
民事庭言詞辯論時,高男對於潘母所陳述的事實表示承認,並同意其全部請求。法官也認爲潘母請求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全案可上訴。
至於刑事部分,高男不服一審判決故提上訴,上月高院認原判決已考量《刑法》第57條所列各項量刑因子,原審量刑並無不當,故駁回高男上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