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嶽襲警事件,該有一次情況通報了
近日,四川省安嶽縣發生一起襲警事件。兩名交警在執行任務時遭一男子暴力襲擊,受傷嚴重,被送醫救治。襲擊者被當場抓住。
現場畫面被當地網友發到網上,迅速在輿論場上激起軒然大波。人們在深感震驚的同時,紛紛發聲追問: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要知道,襲警可不是鬧着玩的。按照我國刑法,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面對如此刑罰,一般人就算內心深處對個別警察有一百個不滿,也不敢輕舉妄動,對正在執行任務的警察實施暴力襲擊。
基於這一常識常理,看到有人竟鋌而走險,當街打傷兩名正在執行任務的交警,人們難免會吃驚,要問個爲什麼。
遺憾的是,當地相關部門似乎並不想及時迴應公衆關切。
事發之初,面對來訪記者,當地相關部門除了表示確有其事外,都是一問三不知。事發地嶽城派出所工作人員說“此事不方便透露”,安嶽縣120調度中心工作人員說“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安嶽縣交警大隊說“不清楚行兇者是什麼人,此事正在調查中”。
事發突然,事發之初不能迴應公衆關切,可以理解。問題是,事情已經發生了好幾天,當地一直都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甚至至今連一次警情通報都沒有公開發布過。這實在不應該。就算“此事正在調查中”,不能第一時間公開案情的某些細節,大致情況也是應該及時通報一下的。至少,應該及時把兩位當事交警的傷情以及襲擊者的大致情況交代一下,大家都惦記着呢。
公衆的知情權應該被尊重。即便僅僅是爲了撫平洶洶輿情,減少事件的負面影響,當地也應該儘快通報案情,及時迴應公衆關切,滿足公衆的知情權。有意無意的各種閃爍其詞,更像是一種鴕鳥政策,只會引發公衆不滿與猜疑,並不會把事情“捂”住。
其實,事情並不複雜。一個人在公開場合暴力襲擊兩名交警,襲警者當場被抓,調查起來並不難。如果沒有什麼意外,事發當天就能查明真相。襲警者爲什麼冒着坐牢的危險,對兩名交警痛下“殺手”?在他襲警之前,兩位當事交警究竟對他做了什麼?諸如此類的問題,都不難找到答案。
在這種情況下,當地遲遲不公開發布警情通報,對此事給出一個像樣的說法,簡直就是自討沒趣,自找麻煩。
(大衆新聞·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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