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道當停車場害機車「受困」 三寶駕駛GG了
停在停車格內的機車騎士,因後方被擋道無法駛離,保大員警合力搬移機車、協助脫困。(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停在停車格內的機車騎士,因後方被擋道無法駛離,保大員警合力搬移機車、協助脫困。(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小隊長楊守滄,員警李翰翔、汪德偉等3人,日前巡邏經過鬆山區慶城街時,發現一輛停放於停車格內的機車,因遭一輛廂型車違規並排停車擋住,導致該機車騎士無法駛離,只能無奈地站在車旁不知所措。
楊員等3人見狀,立即下車與騎士一同搬移機車,慢慢地協助機車「脫困」,並拍照蒐證該廂型車交通違規事實,疏導其他車輛通過,通知轄區派出所到場取締。
保大表示,該輛違規並排停車的廂型車,駕駛既不在車上、也未留聯繫電話,導致一旁機車被擋道無法駛離,令騎士氣憤又無奈,剛好員警巡邏經過時主動發覺、適時伸出援手,合力將機車逐漸搬移脫困,騎士對警方積極救援也表達感謝之意。
警方表示,違規並排停車除影響其他車輛用路權外,更易造成後方汽、機車用路人需往內側車道偏移,在變換車道的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發生交通事故,但許多駕駛人以爲只有汽車交疊纔是「並排停車」,事實上汽、機車以垂直、平行或斜向將車輛停放在其他車輛的一側或與路邊停車格並排,以致妨礙車輛、行人通行即構成「並排停車」,其罰則汽、機車皆爲2400元,若因此造成他人傷亡,還須負擔刑責及高額賠償金,呼籲勿因貪圖自身一時之方便,造成他人之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