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女兒出氣!岳母下毒手 女婿返家一看「怎麼變墳場」

高雄一名婦人幫女兒出氣,把女婿飼養的名貴魚種全毒死。(資料照)

高雄潘姓婦人不滿女兒遭女婿李姓男子家暴又不顧家,將漂白水倒進魚缸,毒死李男飼養的龍魚、飛鳳等13只名貴魚,林男氣得提告。高雄地院依毀損罪判潘婦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民事部分則判潘婦應賠償6萬1500元,可上訴。

潘婦不滿李男會動手打她女兒,雙方經常爆發衝突。2020月23日晚間,潘婦趁李男不注意,直接到他住處,將漂白水倒進魚缸,害魚缸裡的龍魚、飛鳳、虎魚等13條名貴魚全都死光光。

李男回家看見水族箱變墳場,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是潘婦下毒手,氣得提告「譭棄損壞」並附帶民事求償16萬元。

刑事部分,潘婦否認犯行,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她的舉動漠視法律保障的他人財產且未與李男和解,依毀損罪判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民事部分,潘婦認爲李男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函詢水族進口商,公司回覆李男飼養的龍魚是「布都之寶」的品種,市價5萬8000元。根據李男提供的照片判斷,龍魚體型完整、胸鰭、尾鰭皆大且完美,鱗片已經開始轉紅,符合市場上「美」的要件,應是李男花費諸多心血的成果,認定該龍魚價值約8萬元。

法官認爲,李男主張他的龍魚有3萬6000元的價格屬合理,其他魚種的求償金額也未超過市價,13只魚共6萬1500元的求償全數判準。但針對水族箱物品損壞、蟑螂飼料費的部分,法官認爲李男舉證不足、全數駁回,李男求償5萬元精神慰撫金也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