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機構性侵遭監院糾正 臺東縣府:已處置、深表遺憾

臺東某兒少機構日前發生性侵及不當管教案件,監察院今針對臺東縣政府提出糾正,臺東縣府社會處也針對監察院內容做出迴應。(讀者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某兒少機構2019年至2020年發生收容少年遭性侵及不當管教,監察委員今天針對臺東縣政府提出糾正。臺東縣府迴應,案件依相關程序進行調查裁處,對於監察院糾正深表遺憾。

監察院表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輕縱及包庇安置機構人員的不當對待,違失行爲情節重大,10日提案糾正臺東縣政府獲監院聯席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在12日舉行記者會說明調查過程。另於4日彈劾臺東地院前主任調查保護官洪幸、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

臺東縣政府迴應,社會處已針對6名人員進行完整調查,並已召開審認會議決議其中2名事證明確進行罰緩新臺幣6萬元、公佈姓名及不得擔任負責人或工作人員1至3年,其餘人員查無具體事證

縣府說明,案件已依相關程序進行調查裁處,另審認工作人員照顧的行爲是與機構管理問題有關,對於機構做出適法處分,處以12萬元罰鍰,已命令6個月限期改善,未如監院所指情事。本毋枉毋縱確保兒少照顧品質目標努力,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