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速速認賠了 免得被剝二層皮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專門處理民衆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的申訴案。(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壽險業者語重心長分析,會出現職業級的保險申訴黃牛,主要是民衆提出申訴案是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業者負擔每件的評議調處費用1~8萬多元左右。而業者曾建議是否可以酌情向保戶收取部分費用,目前是未被採納及考慮。

據悉,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內部也開始統計,保險類申訴案的保戶出現同一人的頻率,還有委託哪些代理人、都是同一個代理人的頻率,以及這些案件經過業者回復、或是經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調處後的成立與否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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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成立,即是評議委員做出有利保戶的認定,那麼保險公司就要全額負擔這個案件的評議費用,也會列入申訴綜合評分值的扣分統計範圍內,而且分數可以看成是1分。

如果是保險公司有理的話,那麼就屬於不成立的案件,不會列入申訴綜合評分值的扣分統計範圍內,但保險公司還是要按規定負擔一定比例的評議費用。

如果是保戶與保險公司主張理由,各有一半有理的話,那麼保險公司當然還是要依規定負擔部分比例的評議費用,同樣的也還是會列入申訴綜合評分值的扣分統計範圍內,可以看成是0.5分。

但不管保戶有理無理或是對一半,都是無須負擔任何評議費用的,其申訴的基本開銷爲時間,以及自己打電話、送件等的電話費交通費等。如果都是採網路申請的話,也就包含在自己的上網費或是使用免費無線網路。

有保險公司資深主管表示,目前保險局分季公佈業者申訴率統計結果,然後累計一年的績效做爲排行榜及處罰的依據。業者們曾經建議是否也可以仿國外,也向申訴的保戶收取部分的評議費,或許可以遏止部分涉嫌是申訴保險黃牛的狀況

但這個建議目前是未被主管機關採納及考慮。

還有保險公司資深主管表示,不管保險公司有理無理或是對一半,都是要負擔評議費用,有時爲了加快處理,其實只要與保戶認知的理賠金差距不是很大的情況之下,就會直接認了速速結案。

這位資深主管還說,而保險公司也不斷投入許多教育訓練及處理申訴案的服務品質,最好還是在最前線面臨保戶的第一關,就由業者保險公司與保戶自行協商,別再鬧到保險局或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了。

或許也是因爲如此的心態,而被有心人士趁隙而入加以擴大使用這套申訴綜合評分值。

而保戶如果對於保險理賠金認定有疑慮或是覺得業務員招攬過程問題等,可以向保險局申訴,承辦員會案情狀況請民衆轉向專門處理保險案件的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

民衆也可以直接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諮詢,進而提出申訴或是申請評議中心委員們的居中調處。

過程中完全是評議中心自籌費用加上向保險公司收取評議調處費用,而申訴民衆則是無須負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