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站內擬販售食品 議會卡關
臺北捷運公司擬修法放寬站內業者可販售食品,但議員擔憂會吸引老鼠、蟑螂。(劉彥宜攝)
臺北捷運公司近3年電價漲幅達75%,增加成本14億元,本業長年虧損的北捷爲拓展附屬事業增加收入,13日向議會提出修法草案,擬放寬業者於捷運站內販售食品,臺北市議員批評,准許業者賣食品,卻要求乘客不能食用,還可能引來蟑螂、老鼠污染環境,實在很奇怪,最後草案卡關。
議會法規會昨審查北捷提出修法草案,北捷總經理黃清信指出,近3年電價漲幅75%,捷運增加成本14億元,北捷不斷試圖開源節流,盼修法將「臺北大衆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改爲自治條例,讓站內業者有更大的經營彈性,可販售食品增加民衆便利性,也提升北捷收益。
北捷表示,目前有117個車站,其中臺北車站、南京復興、忠孝復興和中山站設置Metro Corner複合商場,每年公司租金收入約6000萬元,北捷未來若修法通過,可在民權西路、忠孝新生和北投站等轉乘交會站或終點站內評估設置複合商場,預估每增加1站每年可爲公司租金帶來800萬元收益。
國民黨議員遊淑慧質疑,贊成北捷善用空間發展附屬事業,有很多商業行爲可發揮創意,但在禁止飲食區域內販售食品,又要求民衆不能吃,加上捷運禁止飲食是爲避免吸引老鼠和蟑螂破壞電纜線、污染環境,結果卻讓店家在站內囤積食物,恐影響捷運安全,實在很奇怪。民進黨議員洪健益也擔憂,先前北捷出現老鼠嚇壞民衆,開放站內開設飲食店恐引來更多蟑螂、老鼠。
黃清信強調,移除法規限制是讓業者有更多經營彈性,例如可設禮品店或生活用品可販售零食,業者還是要包裝妥適,讓民衆不能立即食用。
北捷說,開放初期將加強宣導禁止飲食區內未開放飲食,也依契約、食安相關規定要求廠商配合,並定期派員查覈。
最後,法規會召集人王欣儀認爲草案仍有疑慮,待北捷準備更充分資料和論述向議員說明後再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