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範圍擴大至近親屬
近日,爲進一步方便北京市參保人員享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政策,北京市醫保局印發《關於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範圍的通知》(京醫保發〔2024〕18號),規定北京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範圍由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擴大到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北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支付寶、微信“京通”小程序、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北京地方專區找到“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關係維護”功能模塊綁定共濟關係,或通過各區經辦機構窗口現場辦理。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後,可支付本人和共濟對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範圍規定的相關費用,並可使用個人賬戶爲本人和共濟對象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據北京市醫保局介紹,自2022年12月北京市實施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以來,爲家庭成員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52.4萬人次,金額2.0億元;購買普惠健康保74.9萬人次,金額1.5億元;個賬共濟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3786.2萬次,個賬共濟醫藥費用35.1億元,有效提高個人賬戶基金使用效率,減輕參保人員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此外,北京市醫保局提醒,近親屬使用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參保人員的近親屬應爲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二是符合條件的近親屬須進行備案。在定點醫藥機構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時,應先使用完本人個人賬戶,再按備案順序使用他人個人賬戶。
記者/葉紅梅
編輯/張磊
校對/劉軍
運營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