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法院開展“夜間執行” 有被執行人當場支付賠償款
5月28日晚上,北京通州法院開展“夜間執行”專項行動。本次行動主要解決一批申請人多次向承辦法官反映,只能在夜間發現被執行人行動軌跡的案件。執行法官在行動前篩查案件總數,規劃行動路線,聯繫申請人對被執行人實時監督跟進。
5月28日18點40分,通州法院執行局召集執行幹警和司法警察共計20餘人,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兩路,火速奔赴5個案件被執行人所在地點。
被執行人王某是一名跆拳道培訓機構的老師,申請執行人在王某的訓練課程中受傷,而雙方始終未能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因此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王某仍拒絕支付賠償款,申請人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9時30分許,王某剛剛下課,執行法官早已等候在培訓機構門口。面對到達現場的執行法官,王某十分驚訝,但仍堅稱申請執行人是做簡單的熱身動作時受傷,不願意履行賠償。執行法官將王某傳喚至法院後,告知王某:“如果你有委屈,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行使權利,絕不能通過拉黑法院電話、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方式進行對抗,這將使你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在法官耐心的釋法明理下,王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最終當場主動向申請人支付了賠償款。
21點30分,執行法官到達被執行人張某家後,多次敲門卻無人應答。正當執行法官覺得此行將要無功而返時,一對夫妻來到被執行人房屋門口,稱其二人是此房屋的租客,並不認識張某。當法官讓此二人協助出示租房合同時,他們卻突然情緒激動,拒不配合,甚至與執法人員發生肢體衝突,導致一名法警手臂受傷。
執行法官當即將此夫妻二人拘傳至法院,並告知二人將面臨罰款或司法拘留的嚴重後果。此時,二人才突然改口稱自己爲被執行人張某的兒子和兒媳,願意代替張某履行生效判決。隨後,執行法官對此二人進行口頭訓誡,組織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
被執行人殷某與申請執行人爲同村好友,申請執行人委託殷某爲自己的房屋裝修,但殷某遲遲不開工也不退還定金,無奈之下申請人訴至法院並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殷某,殷某始終稱自己無償還能力,也拒不向法院報告財產。當執行法官到達村口時,發現被執行人殷某與申請執行人一同在村口等候。殷某看到執行法官時,趕緊上前說道:“法官你們千萬別進村,太丟人了,你們趕緊帶我去法院,咱們去法院談。”在感受到強制執行的強大威懾後,殷某積極返還了部分定金並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
在本次夜間執行專項行動中,通州法院執行局幹警從晚上18點40分奔波至次日凌晨3點。此次執行共涉及6件案件,拘傳被執行人3人,帶回法院調查2人,執結案件2件。促成2件案件和解,對1起案件的被執行人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通訊員 於佔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編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