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嗆你不敢! 他性侵學姐「沒我脫不掉的褲子」遭判刑

▲18歲施男性侵學姐,被判3年6月徒刑。(圖/示意照/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18歲施姓男學生到學姐的租屋處睡覺,聽到她說「你應不敢對我性侵害」,竟回「這輩子沒有我脫不掉的褲子,我今天一定要把它脫掉」,強壓對方性侵得逞。法官近日判施男3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施男曾休學過,是16歲女學生的學弟,兩人在2015年9月相識。女學生供稱,施曾到她的租屋處睡覺,兩人睡在同一張牀上沒發生任何事。

判決書指出,2015年10月5日下午,女學生見施男說想睡午覺,就問他要不要來租屋處,當時他先入眠,她再去睡;兩人睡到一半在玩,碰一下對方的肚子和手。施見女方說「你應不敢對我性侵害」,回「妳不要以爲我不敢喔」,聽到對方回「你不敢」,就脫掉對方衣褲,沒戴保險套性侵1、2分鐘。

女方供稱,她那時會這樣說是以爲施男在開玩笑,「因爲我們都笑笑地講。」施男辯稱,一開始沒有要和女方發生關係,是對方用言語惹怒他,笑他不敢對她性交纔會這樣做。

法官認爲,若朋友間打鬧嬉戲笑說對方不敢殺他,是否即可將殺害該人?其道理甚爲簡單,施男爲「證明自己敢」,未能控制自己衝動私慾,即不顧女方意願性交得逞,實應嚴厲非難,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