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火災案例驚見自焚 柯文哲:自焚開始流行?

柯文哲出席公安會報。(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21日召開公安會報,根據北市消防彙整資料,106年12月到107年1月共發生483起火災、死亡人數2人、受傷人數6人,指標燈號皆屬於紅燈。由於其中有一案爲自焚案例市長柯文哲聽取報告後納悶,「自焚去年開始流行?」另外,柯文哲還要求建管處,違建若不裝駐警器就去查、要徹底執行,「經不起違建再燒死人。」

消防局分析,第一案死亡火災發生於106年12月5日晚間19時許,造成1人死亡。現場爲4層樓建築物頂樓加蓋1層,起火層位於4樓,作住宅用途,本案起火原因電氣因素引燃周邊可燃物之可能性較大。室內隔間均爲木質材質研判發現火災時因4樓通往樓下樓梯附近火勢猛烈,死者無法往樓下逃生,遂往 4 樓頂逃生(離房間最近路線),逃生時吸入過多有害氣體,倒臥於4樓頂樓梯口附近。

第二案火災發生於106年12月7日上午10時許,造成1人死亡。現場爲客運候車亭內,起火原因研判爲自殺。死者爲男性身份年齡不詳),因死者倒臥位置旁有1只打火機及1桶白色塑膠桶,未發現有避難行爲,研判死亡原因爲自殺。

對於自焚一事,消防局官員表示,過去沒有將自焚計算入火災案例,但現在消防署規定只要有火引起的災害、有傷亡的都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