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美狗遭追咬…主人怒求償22萬 「沒系牽繩是主因」法官判免賠

郭男博美狗遭到徐女米克斯追咬,但法官認爲責任不在徐女,判免賠。(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郭男帶着2只博美狗遛狗時,因未系牽繩,又忙着幫狗拍照,未發現其中1只博美狗跑到附近一處米克斯的圍欄內,遭到米克斯追咬,但因博美狗與郭男都因此受傷,郭男因此向米克斯的主人徐女提出損害賠償22萬餘元。新竹法官調查認,郭男未系狗繩導致意外發生,而徐女已盡相當責任,並無過失,判她免賠。

郭男說,2020年9月間清晨,他在家裡附近遛着2只博美狗,遇到帶着3只米克斯的徐女在附近散步,沒想到米克斯突然攻擊他的博美,2只博美受傷慘重,一隻遭到多處咬傷,在寵物醫院住了3天氧氣箱,另一隻博美左腳被咬到住院手術,復健了3~6個月,而自已也因爲救狗造成多處擦傷。郭男因此向徐女求償狗醫藥費、自已身體受傷精撫慰金交通費狗狗復健照顧費等等,共22萬6千多元,扣除已賠償1萬元,應再賠21萬6千多元。

徐女則表示,郭男遛狗未系牽繩,又着迷於拍照,纔會導致意外發生,且住氧氣房的博美是因爲牠本身肝指數過高,另一隻手術的博美根本沒與米克斯接觸。徐女認爲,在遛狗過程中,就可能會傷害他人風險一事,她已進了相當義務,且基於同理心,看到小狗受傷她纔會先支付1萬元,就算她有過失,也應依過失相抵原則計算,但郭男提列費用顯與常理不符,要求法官駁回請求。

法官調查發現,郭男遛狗未系牽繩,因忙着幫狗拍照,未看到自已的狗鑽進米克斯所在的圍籬內,因而發生意外,而並非徐女的狗主動攻擊,且徐女的米克斯雖有未系牽繩的情況,但遛狗的地方已用鐵網圍住、圍籬大門也關閉,已做好適合的防護措施,難以認定徐女有過失或未注意管束動物情形,加上郭男未提供相關證據佐證,博美狗左後腳脫臼與徐女遛狗的行爲有關係,因此認定郭男主張不可採,依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請求依法無據,判徐女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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