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集團竊電375萬賺虛擬幣 檢方偵結起訴4人

劉姓男子等4人爲了挖礦賺取虛擬貨幣,竊取臺電375萬電費,宜蘭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男子等4人成立不法集團,私接臺電的輸電線挖礦,獲取比特幣、泰達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牟利,讓臺電損失375萬元電費,去年10月檢警陸續破獲宜蘭、臺中2處竊電挖幣礦場,宜蘭地檢署今天(10日)偵結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姓男子得知李姓男子對挖礦相當專精,遂李姓男子與黃姓男子共同計劃以挖礦牟利,但考量「礦機」須耗費大量電能,爲減少成本,劉男提供位於頭城鎮的洗車場作爲礦場,李男提供礦機、私接電源的裝備與材料,黃男還買60臺礦機運作。

去年7月間,李男、劉男破壞臺電的輸電線私接電源,另一名尚在追查的林姓男子,負責將虛擬貨幣兌換現金平分利益,經臺電發現變電箱電流出現異常,經報警處理後,檢警在去年11月間破獲不法集團,集團竊得的電費達209萬餘元。

李姓男子還另起爐竈,與妻子梁姓女子在臺中租下一間鐵皮屋作爲礦場,以私接電線的方式節省電費,今年1月間爲警方破獲,所竊的電費達165萬餘元,宜蘭、臺中的礦場所竊得的電費達375萬元。

檢方認爲,劉男、李男、黃男、樑女均涉犯加重竊取電能罪嫌,今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