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集乳除外! 北捷:嬰幼兒飲食採「柔性勸導」

北捷指出,執法人員若遇嬰幼兒飲食(哺集乳除外),皆採取柔性勸導方式。(圖/北捷車廂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臺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在臉書粉絲團貼出一篇文章,是一名媽媽得到臺北捷運回覆,不會禁止5歲以下嬰幼兒飲食,引發討論。對此,臺北捷運19日表示,執法人員若遇嬰幼兒飲食(哺集乳除外),皆採取柔性勸導方式。

根據北捷回覆這名媽媽的內容,「現行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尚未針對受哺乳之人設有年齡限制,惟參考我國現行教育學制規定,受幼托教育者系5歲以下之人,故本公司對嬰幼兒(5歲以下之人)於乘車過程中,若有需要飲食(含哺乳或餵食副食品)之情形,均不會禁止。」

對此,北捷19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大衆捷運法》規定捷運系統內禁止飲食,唯考量嬰幼兒未具有控制生理需求能力,因此執法人員若遇嬰幼兒飲食(哺集乳除外),皆採取柔性勸導方式;建議辛苦的爸爸媽媽帶嬰幼兒搭乘捷運時,若小朋友有這類需求,可以向站務人員尋求協助。

北捷說,北捷通車20年以來,國外旅客莫不驚歎捷運車站及車廂的潔淨,成爲臺北人共同的驕傲,能維持這樣的成果,最重要在於禁止飲食的優質文化,這是所有旅客多年來共同努力的成果,北捷籲請所有旅客能繼續支持與配合。

北捷表示,在捷運交會轉乘站設置哺集乳室,而未設置專用哺集乳室的車站,則以站長室、職員規劃適當空間代替哺集乳室,有需要的哺乳媽媽歡迎洽詢服務人員。

臺北捷運和高雄捷運都禁止飲食,依現行《大衆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檳榔,可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