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人」毒打3歲女兒致死 狠父判囚9年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謝姓男子去年拿木製「不求人」毒打3歲女兒,致她頭臉部、軀幹、四肢多處瘀傷,瀰漫性軸突損傷及橫紋肌溶解症而死亡,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定謝男逾越正當管教之程度,依故意傷害兒童之身體因而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去年8月4日晚上7點,謝男因不滿多重發展遲緩的3歲女兒,不想洗澡謊稱要上廁所,持木製不求人毆打她足底、四肢、手掌、胸腹背部,復徒手打她臉頰,還要她持續站在高度達31公分之綠色塑膠椅上罰站,他其則自行上牀睡覺。

當天晚上9點,女童因平衡感不佳自該塑膠椅上跌落,頭部先撞上前方小木椅再倒臥在地上,而發出「碰」一聲,謝男聽到聲響醒來纔將女兒抱至牀上睡覺,此後她便一直呈現同一入睡之姿勢不曾醒來。

6日早上5點女童口吐白沫,謝男才緊急將她送往醫院急救,但因她頭臉部、軀幹、四肢多處瘀傷,致瀰漫性軸突損傷及橫紋肌溶解症而不治死亡,於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