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陸暫停臺灣酒品輸入 財部3方推動
據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大陸於本(111)年1月1日起施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凡出口至大陸之食品(含酒品),均需向其海關總署申請註冊,完成者始得進口,並自同年3月1日起變更註冊方式,該署立即透過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兩岸食安協議窗口將酒品輸中業者資料遞交中方審查。目前酒品輸中業者共34家,已完成註冊取得編號業者22家,惟其中之15家雖已補件,及其餘12家新申請註冊業者,均待中方審查中。
國庫署表示,對於我國制酒業者註冊補件之後續發展,該署一直持續密切關注,就大陸海關總署於週五(12月9日)突然暫停我國部分酒輸中一節,亦系在第一時間掌握,除已請食藥署協助向中方瞭解原因,協助業者解決,俾利我國酒品輸銷外,該署亦將賡續加強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透過獎勵認證業者參與國內外展覽(售)、薦送酒品參加國際酒類評鑑競賽,協助業者開拓海外市場及強化國內行銷,並持續朝提高「優質酒類認證標誌」知名度、提升國產酒品之國際競爭力及優化業者營運體質等三個面向推動。
此外,該署已協調經濟部將上述可能受影響業者納入「臺灣食品全球GO」計劃,從拓銷面、輔導面及金融面予以協助。另該署將持續關注制酒業者是否需再行補件,並將賡續專案輔導及協助業者儘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