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陪審並行 檢直言對被告不公平

曾任特偵組檢察官認爲,參、陪審並行對被告很不公平。圖爲新北地院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參審、陪審與國民法官制度比較

民間司改會公佈陪審制民調顯示逾8成民意支持參、陪審並行,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表示,司法院已把陪審制優點融入草案,若再更動,法案反而會產生缺陷,瓦解國民法官基本精神。

司法院昨天表示,民團的問卷沒有說明陪審相關配套,且很多誘導性用語,民調結果嚴重偏頗,呼籲各界在立法過程中,迴歸理性務實討論。

彭幸鳴強調,司法院對《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沒有「底限」的說法,因爲人民制度不是拿來喊價的,民團一變再變,只是讓人民參與審判遙遙無期。

對於參審、陪審制仍存爭議,實務界的看法也兩極。律師鄭深元認爲不同制度的判決結果差異會很大,對被告不公平;律師吳孟良則認爲判決的正確性更重要,有國民法官,對有罪與否的事實認定會「比較敢判」。

曾任特偵組檢察官的鄭深元表示,參、陪審並行對被告很不公平,兩種制度運行完全不一樣,再加上原來的一般刑事訴訟,等於有三套制度在跑,判決結果可能因制度不同會差距很大。

曾任法官的吳孟良說,國民法官對事實的判斷,是否有罪,會比較敢判,讓法官自由心證空間變小,相對責任較輕,尤其當證據一半一半時,由國民法官來判斷事實,法官反而敢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