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副隊長!高雄資深警酒駕蛇行竟嗆「自己人」 慘被2大過免職

▲湖內分局袁姓警務員(右)酒駕被逮。(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湖內分局一名袁姓警務員10月25日凌晨酒駕遭民衆檢舉,被警方攔查後,儘管袁表明是「自己人」企圖脫身,但酒測值高達0.97毫克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也遭記兩大過免職;檢方後續偵辦後,考量袁姓警務員坦承犯行,沒有前科,因此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繳納公庫10萬元。

全案發生在10月25日凌晨3時許,袁員駕車行經建國路及和平路,因蛇行且違規停車,引起民衆注意並報警。警方攔下其車輛後,進行酒測酒測值爲0.97毫克,據瞭解,他當天是到市區朋友的酒吧捧場,喝完酒開車返家被逮。

全案除了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外,警方第一時間給予一大過調職處分,市警局開會後,認爲影響警譽甚鉅,加重給予兩大過免職處分。

而袁姓警務員的背景也被起底,據瞭解,他今年53歲,是警大63期畢業,有刑事專業,在市刑大任職時人稱「山哥」,就是形容他爲人海派,喜歡交朋友,但也因爲喝酒問題,勤務不正常,一度被拔掉「刑事牌」,後來歷任楠梓、六龜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去年2月才調到湖內分局防治組當警務員,但表現僅能算「中下」。

同僚私下表示,「他適合當朋友,不適合當警察」,因爲他很懂社會事,當朋友也算夠義氣,但當警察則因爲種種限制,讓他無法「做自己」,沒想到這次酒駕「放飛自我」毀了前途,只能說「可惜」。

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袁姓警務員坦承犯行,檢察官考量他沒有前科,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所以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繳交公庫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