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國旅券適用範圍擴大 組團獎勵經費增加
觀光局預計編列20億元經費,其中12億元規畫發行國旅券120萬份,每張面額1000元、提供消費者向旅行社購買過夜團體旅遊時折抵消費金額,剩餘8億元作爲組團獎勵經費。不過,因僅限於向旅行社購買過夜團體旅遊行程纔可抵用,遭質疑不方便且振興效果有限。
爲達到振興加乘效果並有效鼓勵旅行業組團,達到提振國遊目的,交通部長王國財指示觀光局密集研商,30日由觀光局長張錫聰邀集相關公會討論,規畫國旅券可直接用於合法的旅行社、觀光旅館、旅館、民宿及觀光遊樂業,以迴應民意及觀光產業期待。
此外,觀光局亦就獎勵旅行業包裝相關部會優質團體旅遊行程規畫交換意見,將原定組團獎助經費由8億元增加至11億元,以擴大對觀光關聯產業的內需消費效果。觀光局表示,針對國旅券的發放、使用及旅行業組團獎勵細節,將在定案後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