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斥籤京華城公展文就犯罪 曝想念柯文哲:你的遭遇在寫歷史

▲陳佩琪想念柯文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案,將在12月下旬偵結起訴。陳佩琪今(8日)清晨再度發文,表示柯文哲被羈押至今,她只能獨自一人孤單回到家,現在更想念柯了;她還表示,「文哲!你所承受的事情都在持續寫歷史…」

陳佩琪提到,京華城案中柯文哲只是簽署了一份公展文,並未直接參與容積率的審議決策。她指出,該案的容積率是由專案經理人主持會議後,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專業的委員會去決定,而交給專案經理人處理的事情,此後就沒有再過問,「請問有什麼證據說他『用各種手段多次招開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請問說他這樣證據在哪裡?最後又說他『涉違背法令』,請問他到底違背了中央或地方哪條法令?哪條法令說北市府無權給容積率?」

陳佩琪再質疑,「 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

▲柯文哲即將遭起訴。(圖,右爲吳欣盈/記者李毓康攝)

對於外界質疑柯文哲簽署公展文涉及違法,陳佩琪進一步反問,「這讓我更不解了,若是一個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爲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呢?他常說公務人員是服務市民的,做事要快,但以不違法爲原則,要你快,沒要你違法,我更不相信臺北市這麼多優秀、資深的公務員會集體法茫到這種程度,送個簽下去就五年徒刑以上的公展文給市長籤?」

陳佩琪接着表示,她深信柯文哲不知道籤公展文會有罪,因爲若是知道簽下去就面臨5年以上的牢獄之災,又怎麼會籤,而她聲稱當時柯文哲也表示,京華城公展一個月的時間,也不曾看見附近居民表示反對。

陳佩琪同時針對夫妻財務透明度的質疑,強調他們每年依規定申報財產,並已公開報稅資料,以證明其財務狀況符合法規。她補充,伴隨柯文哲進行市政交流活動時,所有費用均由她自行負擔,未動用公帑,「因我非市府官員,市長總是恪遵財政紀律,要求我自行付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