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叫3個小姐只來1個!醉男怒推所長嗆「你哄X」 8字罰5萬
42歲陳姓男子去年12月4日在屏東縣某小吃店用餐,不滿叫了3名小姐來陪酒卻只來1名,因此氣摔玻璃杯,還對到場處理的東港警分局林邊分駐所李姓所長嗆聲,「你哄X,你放給我開(臺語)」,最後被屏東地院法官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陳男爲了小吃店小姐的人數與店家鬧得不愉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陳男當天晚上在小吃店內飲酒,喝醉之後砸毀店內的玻璃杯,見李姓所長和3名警員到場柔性勸說,希望他早點離開返家休息,一氣之下不僅繼續砸杯子,還出手推倒所長,被壓制並帶上警車時,甚至不忘怒嗆所長「你哄X,你放給我開(臺語)」。
陳男事後辯稱,「我當時酒醉了,不知道那是警察,完全不知當時經過的情形。」不過,屏東地院法官認爲,他接受警方偵訊時曾坦言是因爲叫了3名小姐,店家卻只派來1名,心生不滿纔會摔杯子,「我認爲消費時間還沒到,錢也付了,我沒有離開的必要」,光從這句話就可以看出他對外界事物還有知覺反應,也能判斷決定是否有必要離開,顯然當時意識還很清楚,並未受到酒精影響。
陳男一審被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50日,他不滿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爲,原審是在他所犯下的行爲責任基礎下科刑,用法尚無不合,沒有量刑過重的疑慮,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