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妻「闖紅燈罰單」還寄給他 夫被當工具人心寒離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花(化名)2017年間來到臺灣和他一起生活,但開始上班之後卻變成「熟悉的陌生人」,後來妻子離家出走,闖紅燈的罰單還寄回家中,他懷疑自己只是被當成領身分證的工具人,憤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日前獲得法官裁定準許。
▲人夫懷疑自己被小花當成領身分證的工具人。(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花是越南人,2017年3月間結婚後,跟着他一起來到臺灣生活,起初雙方感情融洽,但大約半年之後,小花開始上班,兩人卻變成「熟悉的陌生人」;2019年10月小花說要返回越南,離家之後從此音訊全無,結果2021年3月他突然收到一張闖紅燈的罰單和電話費催繳通知,才知道小花其實人還在臺灣。
人夫認爲,小花來臺只是爲了工作賺錢,把他當成取得我國身分證、工作資格的工具,根本無心共同經營婚姻,憤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小花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人夫的家人也證稱,當時小花是在半夜說要返回越南,還借了一筆錢,小花離開大約1年左右,他們曾嘗試打電話或用LINE聯繫,但都沒有找到人,不得已纔去警局通報協尋,這段期間小花從未主動與他們聯繫。
法官認爲,小花自2019年10月離家至今已超過5年,夫妻倆長期分離,早已沒有感情,這段婚姻關係確實已經產生破綻,而且人夫並非單一可歸責的一方,最終採信人夫的說詞,並裁定準許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