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時未露面的市委書記,被證實仕途終結

(原標題:離任時未露面市委書記,被證實仕途終結)

9月2日,微信公號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同江市委原書記許德東嚴重違紀違法開除黨籍公職

澎湃新聞注意到,6月16日上午的同江市領導幹部大會上,省委決定同江市市長王金出任同江市委書記,而許德東當時並未在報道中被提及。微信公號“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顯示,許德東今年6月已被免職。

許德東,男,漢族,1969年2月生,黑龍江集賢人,1989年9月參加工作, 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他曾任共青團雙鴨山市委書記,寶清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寶清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集賢縣委副書記、縣長等職,2015年10月出任同江市委書記。

今年6月職務調整後,官方並未公佈許德東的新職務,也未公開通報過許德東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之後的6月29日,佳木斯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同意《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終止市第十六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決定確認:許德東、盛利平的市十六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終止。盛利平的代表資格終止後,其市人大財經委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9月2日,微信公號“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披露,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指定雞西市紀委監委對同江市委原書記許德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德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工錄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紀監部門指出,許德東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全無,爲官不廉,弄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許德東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離任時未露面市委書記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