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屎哥被館長打爆...籤生死狀能免責?律師揭關鍵
圖左爲「吃屎哥」遊兆霖挑戰「館長」陳之漢,還用上絕學「九陰白骨爪」,但仍被踹到趴地。(圖/翻攝自館長成吉思汗 YuuTube)、圖右爲吃屎哥在地上行爬。(圖/翻攝自遊兆霖FB)
「免責聲明書」,上面載明若打鬥過程中有任何一方受傷、或死亡,後果自負。(圖/翻攝自 律師說真話 X 賴瑩真律師 YouTube)
日前網紅館長陳之漢與網路名人吃屎哥遊兆霖的擂臺單挑賽喧騰一時,開打前館長要吃屎哥先簽生死狀,此舉一度引發外界質疑合法性,也讓館長死對頭、桃園市議員詹江村開砲,批評現場警方漠視無作爲。網紅律師賴瑩真對此分析刑事責任,強調生死狀不影響受傷的吃屎哥向館長提告,但勝算不大,生死狀反而對準備十足的館長有利。
館長在決鬥前特地拿出一式兩張的「免責聲明書」,上面載明若打鬥過程中有任何一方受傷、或死亡,後果自負,吃屎哥也同意簽署。結果,吃屎哥完全不敵館長碾壓,屁股、大腿不斷遭受踢擊,僅1分多鐘便倒地哀嚎不已,結束鬧劇,被扛出健身房。
賴瑩真表示,在格鬥場上有致人受傷的行爲,可能觸犯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及第276條的過失致死罪。其中,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賴瑩真強調,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意旨,「告訴權」不能被拋棄,意即受傷甚至數天後血便的吃屎哥,可以無視生死狀、有權利事後向館長提告。
不過賴瑩真也指出,過失意指「應注意、能注意但未注意」的情況。換句話說,館長賽前讓吃屎哥「全副武裝」,場上也有專業裁判維持秩序,雙方講好走MMA比賽規則;開打時館長也只攻擊吃屎哥下盤,甚至做山形壓制、有機會狂毆吃屎哥頭部時館長都選擇放棄,在在都展現館長「預防危險」的動作。
對此賴瑩真分析,館長做足準備,儘可能避免吃屎哥受傷,就法律的角度來看,很難構成過失或故意的行爲。就算吃屎哥事後想提告民事求償,勝算也相當渺茫。此外,雖然生死狀不具法律效益,但若對簿公堂,卻能將當事人利益最大化、風險極小化,還有助於降低刑責或賠償金。
有網友迴應「館長不是笨蛋,律師不是請假的」也有網友認爲館長還是有「普通傷害、間接故意」的疑慮,更有網友犀利直言「沒死爭議最小」、「不自找麻煩就不用自討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