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籍11年 陸男當兵變健保黑戶
一名陸配陳情兒子有大陸國籍,臺灣戶籍被註銷11年竟要當兵,但無健保,猶如黑戶。圖爲新北市役男入營。示意照,非新聞事件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出生於大陸廣西的30歲男子,因媽媽是陸配,3歲時入籍臺灣,之後返陸受教育,11年前戶籍遭註銷,未料今年4月入境臺灣時卻被依逃兵送辦,雖獲檢方不起訴,卻被送入軍中服役,連軍方也傻眼「具有大陸籍幹嘛來當兵!」其李姓母親抱怨,兒子在臺無戶籍竟要當兵,入營後也無健保,猶如黑戶。新北指另有2個相同案例,皆無健保權益,盼中央修法協助。
李女求助無門向內政部陳情,兒子出生於大陸廣西,3歲時入籍新北中和,之後回大陸從小學唸到大學,2012年她以探親名義申請兒子來臺,移民署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兒子有大陸戶籍而廢止其臺灣戶籍,但不懂爲何國籍仍保留。
李女說,2013年移民署寄送廢止兒子戶籍通知到中和住處,但非她本人親收。今年4月兒子入境臺灣,卻被航警局以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通緝逮捕到案,檢方認定兒子不知需在臺灣服役予以不起訴,沒想到,兒子今年7月仍被送入軍中服役4個月,抱怨兒子需盡當兵義務,卻無戶籍、健保,如在軍中出事誰負責?還有人建議何不讓兒子退役或除役,因他「確實完完全全是大陸人,卻在臺灣服兵役,很奇怪」。
據悉,高雄市也有類似案例,8位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應在臺履行兵役義務的役男,其中4人未依規定返臺服役,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另4人辦理催告作業中。
新北市民政局兵役徵集科長吳麗玉說,新北只是徵兵單位無法協助,但已向中央反映,並舉例來臺就業唸書的外籍生雖無戶籍,但有居留證即能享有健保,有國籍的國人去當兵只因戶籍被註銷,反而沒健保,有點不合理。
新北市議員黃心華說,近年因疫情、就學等因素,許多國人滯外未歸而遭除籍,國防部、內政部若仍用落伍、消極的通知方式,訊息無法有效傳達當事人,必然一再出現滯外國民權益受損,甚至遭無妄之災。
內政部修正常備役體位役男家庭因素改服補充兵相關法令,今年7月8日生效。吳麗玉說,修法後符合資格者出現「斷崖式」下修,較過去申請成功者不到1成,新北市2個多月來僅1名役男符合新規。
但新規也放寬腦癌、血癌等無期別癌症並完成化療的役男家屬可等同重度身心障礙,讓役男得申請改服補充兵。
另以往役男變性後,戶籍謄本註記「免役」的情況,經內政部更新系統,將自動通報當事人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將戶籍役別欄更正爲「空白」,看不出當事人曾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