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失戀男」騎樓等舊愛 開山刀暴砍新歡小鮮肉
▲王男掏出預藏的開山刀,暗夜中往莊男砍去。(圖/東森新聞/下同)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28歲)不滿陳姓前女友(25歲)交新歡,2月拿着開山刀砍向莊姓男子(23歲),導致頭、胸、手部多處刀傷。基隆地檢署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王男。
起訴指出,王男與陳女交往6年,但是分分合合、感情不穩定,大年初一突然收到分手的簡訊,驚訝不已。他急着搞清楚情況、試着挽留,但對方至此毫無聲息,簡訊不回、電話不接,只好每天到陳女於基隆的住處堵人,但等到的卻是前女友和新歡的溫馨接送情。
王男悲傷又氣惱,2月19日站在騎樓下等待兩人。這對情侶晚上11點多開心返家,但莊男一見到王男,立刻從車上拿出鋁棒,護送心愛女友上4樓住處,並且嗆聲「她現在跟我交往,你不要再來了」。事已至此,王男承受不住掏出預藏的開山刀,砍向對方,導致莊男頭、胸,手部多處刀傷,陳女手也受傷,雙雙送醫治療。
警方到場驚見地上血跡斑斑,隨即喝令王男把刀子放下、壓制帶回警局。王男向檢方坦承犯行,聲稱陳女剛分手又馬上結交新歡,無縫接軌,無法吞下這口氣纔會犯案;檢方訊後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