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遭灌醉醒來「胸部全露」 驗DNA揪色男猥褻惡行

楊姓男子在旅館叫傳播妹陪玩,竟然趁人家不勝酒力睡着時,扒開洋裝摸胸。(邱立雅攝)

楊姓男子去年底去旅館叫傳播妹小美(化名)一起陪酒作樂,未料玩到凌晨時,小美不勝酒力睡去,醒來發現衣服竟然釦子開到下胸,始驚覺被摸胸,提告後楊男否認犯行,認爲是自己投訴小美工作不力遭到報復,但小美衣物拿去鑑驗,發現楊男DNA出現在洋裝釦子、胸罩外側,法官因此認定楊男就是有伸出鹹豬手,依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

楊男去年底於新竹市某旅館內,以通訊軟體向傳播娛樂公關公司徵求傳播小姐陪酒,隔天凌晨4時許,小美即搭車前來,一起在旅館內飲酒、聊天、把玩遊戲。直至凌晨時分,小美不勝酒力、體力不支坐躺在上址房間沙發處入睡。

楊男眼見小美酒後熟睡無法抗拒,偷偷解開小美上衣釦子後撫摸胸部,小美醒來之後發現自己上衣釦子遭解開到胸下緣,等於整個胸部袒露,內衣也因此露出,才驚覺遭摸胸。

楊男辯稱之前有詢問過小美是否可以身體接觸,小美當時是同意的,甚至有問她可否摸胸部,對方也說可以。楊男表示,當下小美前面釦子有解開,且在跳舞的時候,我的手有摸進去到她的內衣裡面,隔着內衣碰到胸部。

但警方將洋裝與胸罩送交刑事局鑑驗,在洋裝上方3顆釦子處、內衣罩杯外側,均有采集到微物跡證,其中男性Y染色體DNA-STR型別亦與被告DNA-STR型別相符,且證物無污染可能,故依鑑驗結果,足證楊男確有伸手觸摸小美上衣洋裝上方釦子解開、以手伸入外衣內隔着內衣觸摸胸部之情,小美指證屬實。

新竹地院法官參諸小美於偵查中提及在昏睡狀態感覺遭人摸胸時、或於法院審理程序中見及楊男於勘驗時將其當時衣物釦子解開之舉動,均情緒崩潰大哭,難認小美指證爲虛僞。

法官認爲楊男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一再推諉稱系因其客訴小美遭挾怨報復,誆稱是小美有意識情況下同意觸摸,其犯後態度或法治觀念自難謂良好,依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