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草原火災易發 農事用火需注意“四有”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2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趙麗梅 記者 張均斌)進入春季,各地農事用火增多,容易引發森林草原火災。今天,在應急管理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東北林業大學校長助理、林學院院長孫龍表示,爲防止跑火,農事用火需注意“四有”,即有審批、有條件、有監督、有管理。

孫龍解釋,在開展農事用火之前,要向所在地的村或者是居民委員會辦理野外用火的審批手續。村民或居民委員會還要督促用火單位和個人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要落實監管用火現場的責任人。事先還要在鄰近的林地和草地的邊緣清理可燃物,形成隔離帶。

同時,在用火時,要特別關注用火期間的天氣預報,嚴禁在高溫和大風天氣用火。孫龍表示,一般用火要在火險天氣等級三級以下才能用火,用火的時候還要特別注意要攜帶滅火工具,注意看守,一定要做到用火不離人,離人不用火。

“我們在用火之後,要全面檢查用火區域,用土或者水來熄滅餘火。同時,像明火和火星我們要確保全部熄滅後方可離場,做到‘殘火不過夜’。”孫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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