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牌算錢起糾紛 8旬老翁縱火燒屋辯:我送鳳梨酥

法官認爲雖然沒有相關物證,但不能因此說王男沒縱火。(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大甲一名80歲王姓男子放火燒屋被判3年8月徒刑。他前年因爲打牌算錢與邱姓婦人不愉快,同年7月潛入對方住家放火導致傢俱裝潢全毀;儘管他辯稱要送鳳梨酥和麪包纔會到現場,但監視器畫面已錄下他的所作所爲。

判決指出,兩人平時都會到公園打牌,但因爲算錢導致有些不愉快。王男前年7月下午3點經過邱婦住處察覺沒人在家,進入一樓客廳點火,傢俱、電器及裝潢等全都付之一炬。他到案後否認放火,只說要送鳳梨酥和麪包,看到沒人在家就走了,不過廚房當時正在燉豬腳;警消調閱監視器畫面否認這份說詞

王男當天下午3點4分54秒出現在畫面,進入住處大約2分鐘出現不明亮光,4秒後他走出離開現場。法官認爲,雖然無法確定燃燒成因,但鑑定報告認定是人爲縱火,邱婦出門2個半小時都沒有人靠近或進入住處,只有王男在起火前幾分鐘進出,儘管沒有查出相關物證,但不能說不是王男做的,判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