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汪小菲子女親權歸屬 陸律師這麼說
大S徐熙媛。(資料照片)
大S徐熙媛於昨(2日)日本東京病逝,享年48歲,突如其來的噩耗震驚兩岸娛樂圈。大S和前夫汪小菲育有一女一子,在大S病逝後,兒女親權的行使歸屬於何人?受到關注。
今(3)日,大S徐熙媛的家屬證實,大S在日本旅遊期間病逝。大S去世後,關於其兒女的親權問題引發外界關注。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7 條規定,「父母之一方爲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爲大陸地區人民者,其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子女設籍地區之規定。」因此,如果大S的子女設籍在臺灣,則依照臺灣的法律決定子女與大S和汪小菲之間的關係。
《鳳凰網》引述上海漢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蔡小莉指出,按照臺灣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後,原來約定行使親權的一方去世,親權通常會轉移到生存的一方。因此,大S去世後,汪小菲爭取到親權的機會很大。
例如,夫妻協議親權由一方行使,如該方病逝,依民法第1089條第一項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詳言之,因父母離婚,而由父或母單獨行使親權時,當父或母過世,另一方當然成爲親權人。
除非另一方有重大原因,不能行使親權時,始依民法第1094條規定之順序例如祖父母爲監護權人。如果還是不能定監護權人,則由法院選定或改定監護權人。
律師林智羣在臉書分析,目前親權會歸屬於汪小菲,雖然祖母可以爭取變更親權,但祖母順位比不過汪小菲,除非汪小菲同意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