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儀表板「炸裂」基層 接警政署通報傻眼:休假都沒了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近期重視打詐儀表板的每日案例,刑事局也通知各縣市警局,再由各縣市警局通知轄下分局單位,並告知165反詐騙系統平臺,各分局受理詐欺案件去識別化以及彙整案例,必須要在12月起,每天更新上傳案件資料,讓基層警員認爲已經違反警察勤務勤休相關規定,苦喊假日都要來上班了。
打擊詐欺犯罪是全國治安防護之一,警政署刑事局詐防中心打詐儀表板,就每天針對案例進行彙整以及去識別化,但是由各地分局統計完後向上呈報給警察局,最後交由各縣市警局統整之後上傳給警政署刑事局,但是卻在裡面強調,必須要「每天」都要更新上傳案件資料。
▲刑事局下通報每天都要回報詐欺資料,但業務承辦人爲內勤,這樣影響勤務、勤休狀態。(圖/記者吳傑澄攝)
有警員私下表示,公文上寫請各分局於12月2日起,統一負責所轄165受理詐欺案件(排除手法:其他類)去識別化,編撰旨案案例(字數建議於200、300字區間)並彙整傳送本局辦理,本案爲當前重點工作,警政署並律定各局每日(含六、日及國定假日)需更新上傳前揭案件資料。
警員針對此事指出,這樣每日連六、日、國定假日都要撰寫被害人詐欺宣導案例給警察局,再由警察局轉給署,已違反警察勤務勤休相關條例,亦有假日變相壓榨承辦人上班事宜,近日工作霸凌壓榨之事頻傳,警政署發佈此通報規定是否有失允當。
▲刑事局通報每天要回報詐欺資料,包括六日以及國定假日都要,讓業務承辦人感到不滿。(圖/民衆提供)
警員也強調,縱使假日可由代理人代爲撰寫,但相關案件的業務承辦人,全國各分局皆由偵查隊詐欺業務承辦人或是宣導承辦人所執行,內勤業務承辦人假日,國定假日皆未上班,自然也就沒有代理人。
如果按照規定,假日、國定假日需撰寫,署所稱是不是就要請外勤值班小隊或派出所撰寫,那豈不是違背當初警政署署長張榮興上任後所講警察工作精簡併專業化,外勤單位應本於偵查、治安去執行工作,而不是寫宣導案例。
對此刑事局詐防中心迴應,因詐騙手法和話術日新月異,每日都不斷在推陳出新,打詐儀表板公佈每日案例之主要目的,在以真實發生之最新案例作爲宣導素材,讓民衆第一時間瞭解詐欺集團即時的話術與手法,以提高民衆對詐欺犯罪的警覺及免疫力,期能有效協助民衆防範詐欺犯罪,保障財產安全。
另外刑事局詐防中心也表示,縣市警察局轄下各分局於例假日處理資料,可由輪值人員或是代理人處理,也請各分局要能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