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競拍?泰州某小區的一處商品房拍賣!
近日
姜堰法院首例
住房公積金“法拍貸”成交
競買人喬某成功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
成功貸款40萬元
本次拍賣標的物是位於泰州市高港區某小區的一處商品房,網上詢價1010439元,起拍價707307元。競買人喬某恰好住在同一小區,考慮到自己有兩個兒子,需要兩套住房,喬某很想拍下該房產。但鑑於手頭資金不寬裕,看到《拍賣標的信息調查表》提示的:“如買受人符合公積金相關政策規定,可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字樣後,喬某試探性的撥通了姜堰法院執行局網拍組的電話,工作人員遂將公積金法拍貸業務詳細流程悉數告知。成交後,姜堰法院主動與喬某聯繫,爲其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法拍貸”做好協調溝通工作,公積金中心爲其開闢綠色審查審批通道,使該筆貸款在一個星期內實現了放款。
百曉通
今年初,爲進一步完善泰州網絡司法拍賣“E拍貸2.0”工作機制,降低法拍房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購買法拍房。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制定《泰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法拍房管理辦法》。
明確規定符合住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法拍房買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即:在法拍房公示期間,意向競買人可攜身份證、個人徵信報告到所在地公積金中心進行諮詢,測算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公積金中心進行預審並出具《同意貸款意向函》。
法拍房拍賣成交後,由法院向競買人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網絡司法拍賣情況告知函。公積金中心依據競買人申請以及法院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網絡司法拍賣情況告知函等材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程序及公積金承辦銀行完成與競買人的借款合同簽訂。簽訂借款合同後公積金中心出具加蓋公章的貸款放款承諾書移交法院,法院3個工作日內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並通知競買人、公積金承辦銀行辦理房產權屬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
圖文來源:泰州姜堰法院
綜合編輯:泰州百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