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領住民300萬 康復之家社工師吃官司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康復之家李姓社工師趁着爲思覺失調症住民代管帳戶機會,將住民父親留給他的300多萬元存款,盜領一空,還出具不實證明,協助住民詐領8萬多元低收入戶補助,臺北地院依業務侵佔、詐欺取財罪判李徒刑9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2萬元。

判決指出,李任職某私立康復之家,擔任思覺失調症住民的社工師,因該住民自2015年起具有低收入戶資格,向臺北市社會局申請低收入補助,李明知住民父親過世後,將生前3個帳戶存款305萬8964元留給兒子生活,李2017年1月協助將帳戶結清,存入住民帳戶,卻利用保管其帳戶存摺與身分證機會,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3月31日止,分10次將存款盜領一空,並予以侵佔。

事後,社會局清查108年度低收入戶資格作業時,發現該住民名下106年度財產高於低收入戶標準,不符低收入戶資格,李爲讓住民能繼續取得低收入戶資格,獲取補助,於2019年1月29日,以住民的代理人名義提申覆,表示住民帳戶資金用在自己醫療費用母親殯葬、安養費用,並檢具代墊繳費證明,矇騙社會局,致社會局自2019年9月至12月再補助該住民共8萬9996元。

後來社會局承辦人因比對申覆書檢附資料,發現兜不攏,函請檢警偵辦。北院審理時,李認罪並將款項利息全數返還,法官考量李沒有前科,亦已還錢給被害人,依業務侵佔、詐欺取財罪判李徒刑9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