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煽動罪是美麗島案」 陳爲廷結辯丟考題給法官
▲太陽花學運今上午11時宣判,黃國昌、林飛帆、陳爲廷等人在場外開記者會。(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3年前爆發的太陽花學運,陳爲廷、林飛帆、黃國昌、魏揚等22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違反集會遊行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上午11時一審宣判,22人均無罪。判決結束後,陳爲廷在場外記者會表示,感謝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爲下一世代的臺灣民主做出準備,也提醒所有人要繼續替攻佔行政院案、411圍中正一分局案件聲援。
陳爲廷指出,自己被判的罪名爲煽動罪,第一次看到這罪名是在40年前美麗島大審的紀錄裡面,無法想像直到今天還有可能因爲這罪名被起訴,還有可能被論罪。
陳爲廷表示,「在最後一次的法庭詰辯,我請法官重新思考,當20年後跟我們一樣年紀的年輕人,看到2017年的這個判決時,是要讓他們覺得法官沿用40年前的判決定罪年輕人,還是認爲這時代的法官願意與時俱進,去完善憲政民主。」
對於臺北地方法院今天的判決,陳爲廷感謝法官爲了臺灣下一個世代的民主做出這樣的判決。另外,他還呼籲,雖然太陽花學運22人被判無罪,不過行政院案、411圍中正一分局案件都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希望社會大衆也一樣要繼續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