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犯求法官交保 瞎掰「臺灣防疫有成」絕不出國遭打臉

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男子運輸毒品遭逮,法官裁定他羈押,他聲請交保並主張現今疫情肆虐,國際間新冠肺炎傳染嚴重,反觀臺灣防疫有成,他更不可能逃亡海外,但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他涉犯重罪且有羈押必要,駁回他的請求。可抗告

去年機場海關檢查進口貨物時,發現有一包裹內有重約25公斤的愷他命,陳男領取包裹被逮並遭羈押,一審將他判刑3年10月,二審將他判囚2年,且裁定從今年3月23日起延押2月。

男聲請交保表示,他從偵查中即坦承犯行,展現面對司法之決心,足認其並無因涉犯重罪而逃亡之動機,且他及其妻子、1歲幼女家屬均固定住居國內,他並無任何親友住居國外,更無管道得以逃亡國外。

陳男說,現今疫情肆虐,國際間新冠肺炎傳染嚴重,反觀臺灣防疫有成,他更不可能逃亡海外,他雖有羈押原因,但酌以較高額保證金,加以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堪認足以確保被告日後執行而無羈押之必要。

陳男指,他因本件遭查獲後收押至今,只想能有機會出所安頓家庭,在執行前與家人團聚,絕無任何逃亡念頭,請給予他交保,但法官認爲仍有羈押必要,駁回他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