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厚奧運轉播總代理? 體育署:依法補助16%

不少民衆要看巴黎奧運比賽,打開電視卻找不到中華隊選手比賽內容,不少人付費後透過手機收看。(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抨擊政府補助8000萬給特定媒體轉播巴黎奧運賽事,應該讓賽事轉播普及化、觀衆極大化才合理。教育部體育署2日強調,是愛爾達先取得轉播權纔來申請補助金,體育署補助比例爲16%,也要求該公司與無線的公視、華視合作轉播,並提供畫面給國內新聞臺製播新聞,以照顧臺灣民衆收看巴黎奧運的權益。臺北市長蔣萬安2日替運動迷發聲,希望有更多管道,讓大家更容易看到奧運賽事。

體育署表示,從2012至2024年連4屆奧運,包含臺灣、香港、新加坡等22地區之轉播權由日本電通代理國際奧會(IOC)銷售。2019年,國內無線臺成立聯盟欲共同投標2020東京奧運轉播權,最終破局;無線聯盟放棄後,愛爾達開始洽談取得2020東京奧運轉播權,並與公共電視、東森電視聯合播出。本屆則由愛爾達競標取得臺灣的轉播總代理,橫跨有線電視臺(愛爾達電視)、無線電視臺(公視及華視)、IPTV平臺、網路OTT平臺提供轉播。

至於民衆的奧運收視與獲知相關賽事新聞訊息的管道,體育署要求愛爾達至少與15家媒體頻道合作露出賽事新聞及宣導,提供至少60則奧運影音畫面予媒體依奧運媒體相關規範使用,截至7月31日止已提供46則影音素材,體育署認爲尚屬普及。

若要改以由政府完全出資取得運動賽事轉播權的方式處理,體育署則認爲以公權力直接介入運動賽事轉播的商業市場運作,恐對國內運動傳播媒體業的整體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故考量兼顧民衆收視權益及產業發展,政府於有限資源下予以獎助。

蔣萬安表示,這次奧運臺灣選手在幾個項目上表現都非常優異,1日晚間在跑行程的時候,也忍不住透過手機觀賞李洋與王齊麟的羽球雙打比賽。他強調,他以一個球迷且熱愛運動的民衆身分,很希望大家能有更多管道看到奧運賽事,讓全民一起替臺灣選手加油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