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網扮「姐姐」騙6少女賣淫 10歲女童慘遭拍裸照
受害女子有6位,年齡最小僅10歲,10歲少女甚至被拍下13張私密照和影片。(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28歲男子108年起上網佯裝成女性,用暱稱「玥兒」到處騙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但實際上卻是他本人到摩鐵與對方發生關係,受害女子有6位,年齡最小僅10歲,10歲少女甚至被拍下13張私密照和多部影片,法官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6罪判6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民國108年起透過IG、SAY HI等通訊軟體,以暱稱「玥」、「玥兒」帳號,並用女性大頭貼照片佯裝爲女性後,用介紹從事性交易工作爲由誘拐未成年女子,不但偷拍性交過程,還趁少女事後洗澡時偷拍洗澡畫面,事後向對方威脅曝光畫面,要求繼續性交,遭對方封鎖。
警方查出受害女子高達6人,年齡最小的僅有10歲,10歲少女在109年被拍下胸部及下體私處照片共13張;此外男子108年還約一名16歲少女以7千元價格到萬華某飯店做性交易,之後偷拍畫面後威脅再次交易,其餘還有14、15、17歲女子均受害。
全案是因爲2名受害女子意外在聊天時聊到「玥兒」,才知遭同一人欺騙,報警後全案曝光;法官依據男子被查扣的性愛片、裸照等,認定男子爲了滿足私慾,不顧被害人身心發展未健全,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也和被害人和解,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6罪判6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