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調查 7成民衆不知兒童失蹤應立即報案

另有高達8成民衆不曉得「不須特定地點即可報案」,以爲報案一定要在失蹤地或居住地等特定地點。

民衆對兒童失蹤的錯誤觀念,主要來自親友、網路跟電視電影。包括電影情節中常出現「小孩失蹤至少要24小時才能報案」,種種錯誤觀念導致錯過尋人黃金期。另有1成的錯誤資訊是「老師教的」。

兒福聯盟失蹤兒少資料管理中心主任林武雄表示,常接到民衆焦急請中心尋找孩子的電話,但一問卻發現民衆根本尚未報案。林武雄說,這些錯誤觀念將導致家長延誤報案、遲於求助,因而錯失協尋時機,使失蹤兒少陷於性侵害、兒童虐待、毒品控制等危機,錯失回家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