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廊老闆店內性侵女員工 瞎扯店離警局很近聲請停押遭駁回
蘇姓美髮店老闆在店內性侵猥褻女設計師被用針孔攝影機拍下蒐證提告,聲請停止羈押被法官駁回。(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某職業工會理事長、開設髮廊美容店的蘇姓老闆(28歲)性侵2名正妹女設計師,被害人在店內裝設針孔攝影機,拍下其獸行後離職報警,蘇男落網後到起訴仍被羈押,他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理由是他的店離警局很近,不會棄保潛逃,也不會再犯,法官認定蘇嫌在店內女員工,且有再犯之虞,駁回其聲請。
檢警調查指出,2名設計師在店內經常忙到深夜,蘇男趁其他設計師已下班,2名設計師忙到深夜落單機會,在去年9月及去年12月在店內對A、B兩名設計師性侵得逞,2人受辱後心情低落,互相關心後才得知均遭性侵。
兩名女設計師商量後展開報復行動,在店內偷偷安裝針孔攝影機蒐證,果然拍到蘇男趁店內無人之際,分別從背後抱住女設計師,上下其手亂摸一通,還拉她們的手摸下體,共拍到蘇男對她各猥褻2次。隨後即拿着蒐證影片報警提告,警方逮捕蘇男,到案後他否認犯行,檢察官不採信,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今年12日依兩項強制性交罪、4項強制猥褻罪嫌起訴,移審後法官認定有再之虞,再次裁定羈押。
蘇男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表示,美容店已交由他的妻子經營,生意不如以往,且距離警局甚近,他不可能再犯,且他的犯行經由媒體報導,已沒有女性願意前往任職,被害人均願調解,他也願意賠償,請求撤銷羈押或具保。
但法官認爲,蘇男是美髮師,所接觸的客人以女性居多,還是有再犯的可能,需要予以預防性羈押,而前往美髮店的應徵者和女性顧客因使用網路的習慣各異,也不一定知道蘇男的犯行,蘇男的犯行就發生在距離警察局不遠的美容店內,他不可能因距警局近就不會再犯,因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俱在,駁回他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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