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名譽權糾紛案再度勝訴 酸民被判賠償70萬臺幣
大陸女星范冰冰前陣子因「逃稅風波」,演藝事業急速冷凍,至今仍在努力復出中。復出後也開始追究網上攻擊她的酸民,連續下來幾場官司皆勝訴。而這次的被告因發佈多條侮辱、誹謗范冰冰的微博及貼文,更使用大量「範婦金蓮」等不雅的言語來重傷范冰冰,已經構成侵犯名譽權,被判處需在其微博首頁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金額高達16萬人民幣(70萬臺幣)。
▲范冰冰微博圖片。(圖/翻攝自微博/范冰冰)
面對網路上的謠言,雖然范冰冰沒有做過多的表態,但這些惡意的重傷謠言,她最終還是沒有忍下,都一一提告。在9月2日范冰冰委託的事務所「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出聲明,表示知名博主「陳X朋」利用帳戶「秦嶺二月」的名稱,在網路上散波謠言,使普通讀者對范冰冰產生作風不佳、品行較差等印象,造成對范冰冰品行的貶損,會充分考量侵權者的主觀過錯,對重複侵權者將給予更爲嚴厲的懲戒。
▲范冰冰委託之律師事務所聲明書。(圖/翻攝自微博/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人紅是非多,由於范冰冰的話題度高,因此在網路上她的負評也不少,包含之前范冰冰與範丞丞在一起就曾被誤認爲兩人是母子關係,還有造謠者稱範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除了與弟弟之間的謠言外,她最常被外界議論的就是與李晨的感情問題了,就有知名博主發文稱兩人分手是因爲范冰冰私生活過亂。
▲范冰冰與李晨合照。(圖/翻攝自微博/范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