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案和教堂案的論辯

番茄 。(圖/AI生成)

您大概聽過一個有趣的問題:番茄是蔬菜還是水果?這個法律問題,曾經鬧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依照美國1883年施行的關稅法(Tariff Act),進口蔬菜每100元課10元關稅,進口水果免稅。有人進口番茄,紐約海關依蔬菜課徵10%的關稅。但進口商主張,番茄是藤本植物的果實,依字典的定義屬於水果,應該免稅。聯邦最高法院認爲番茄是蔬菜,紐約海關沒有錯。法院請兩位賣了30年蔬菜水果的生意人出庭作證。他們都說,「蔬菜」和「水果」這兩個詞,在果菜這一行沒有特別的定義。法院認爲,既然不是專業術語,應該按照日常用語決定它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