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毀五星旗被罰200小時社會服務 人民日報質疑「判太輕應上訴」

示威者五星旗入海中。意圖,與本文無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抗爭仍未平息,而9月在沙田的一起活動上,有示威者將「五星旗」拋入海中,最後被以「侮辱國旗罪」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對此,大陸官媒人民日報》31日發出評論質疑法院判決太輕,強調法律實踐應尊重國情民意,並呼籲律政司提出上訴。

9月沙田的活動上,有示威者「故意毀損、塗劃、玷、踐踏侮辱『五星旗』」後,沙田裁判法院29日對此以「侮辱國旗罪」判處一名羅姓男子200小時的社會服務。消息一出,建制派人士就對法院「輕判」表示不滿。

香港中文大學出現「港獨」海報。(圖/翻攝自中大學生會 CUSU臉書

評論對照,8月一名陸客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外牆塗鴉,短短2日就被捕並判處監禁4周,而上述案件就能拖延一個多月,且只判以小時計的「社會服務」?「赤裸的雙重標準、裁判量刑的巨大差異,讓『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亂的工具,還是庇護暴力道具』成了所有愛國愛港人士心中大大的問號。」

評論認爲此案判決如此輕描淡寫,假如是如判詞所說「沒有量刑指引」,那特區政府應該有所作爲,由律政司就此判決提出上訴,以對法院量刑做出較爲清晰的指引。

評論說,在香港暴力不斷升級局勢下,每個關心愛護的港人都看得清楚,「暴徒向五星旗潑髒水,是一個帶有明確政治意圖、侮辱和分裂主權國家、公開宣示表演煽動性質的政治作爲,是對『一國兩制』原則基本法的蓄意挑戰,是渲染『反中』、『港獨』的公然挑釁。」

「從來沒有什麼法外之地。任何時候任何地區的法律實踐,都必須尊重國情民意,恪守基本原則」,最後評論強調,倘若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奉行「你跟我講法律,我跟你講政治;你跟我講政治,我跟你講法律」那一套,這要麼是不專業的法律判斷,要麼是根深蒂固的政治偏見,只會助長歪風邪氣,讓犯罪因子四處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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