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裡面有鬼」!他2樓房間點燃棉被:不要再住了...揹爺爺逃出火場
▲林男說房子有鬼,一把火燒掉一家人的安身之所。(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2017年被醫師診斷出,因吸食安非他命引發被害妄想、多疑、易怒、破壞等行爲。他認爲,同住一屋的姑姑有問題,爺爺會中風都是因爲姑姑帶朋友回家狂歡,也曾向爺爺說「這間房子不要再住了」等語,更放火燒了住家。法院審理後,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1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爺爺、姑姑一起住,2018年9月22日凌晨1時許,竟在2樓房間內拿出打火機點燃棉被,導致2樓天花板全燒燬倒塌,3樓底板也燒沒了,東西全掉落2樓。事發時,林男帶着爺爺逃出住家,並向警方坦承是自己放的火。
雖然林男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的,但警方查出,他火災發生前曾下樓向爺爺說,「這間房子不要再住了」,揹着爺爺逃出火場時,也稱「房子裡面有鬼,以後有錢再買一間好的給你住」。另外,林男也對姑姑感到不滿,指控她會帶不良友人回家飲酒作樂,覺得是姑姑的這些友人害爺爺中風。
檢方、法院檢視各項事證後,皆認爲林男有燒燬住宅的動機,此外,他深夜不顧屋內年邁、行動不便的爺爺以及左鄰右舍,仍故意放火,讓親人頓失安身之所,影響公共危險,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1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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