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霸凌案 校方、中市府遭糾正

臺中市豐原高中學生2023年2月遭霸凌後去世,監察院日前發佈調查報告,認定中市教育局、豐原高中延宕調查、督導不周,予以糾正。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豐原高中2023年間,發生的1名學生長期遭學務主任、主任教官霸凌案,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糾正市府督導不力、校方延宕調查。市府教育局昨天表示,已全面檢討、制定SOP,未來發生校園案件,將立即組成專案羣組嚴格督導。

調查報告指出,豐原高中這名學生自二年級開始持續遭學務主任與主任教官等師長霸凌,被栽贓偷錢、吸毒,2023年2月在家去世;事發後,其他學生在網路上爆出該生遭霸凌的影片,該生父親也開記者會控訴。校方案發後20天成立調查小組,教育局4月中解除校長與涉案主任、教官職務。

涉案教官還涉及長期性騷學生,教育局2022年7月間獲報,直接轉交豐原高中辦理,校方並未交由熟悉性平業務的教職員處理;直到被霸凌學生去世後,2023年3月,教育局才與他案併案調查性騷,依違反性平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裁罰6名教職員6萬元到12萬元罰鍰。

監察委員認爲,豐原高中未依規定在事件發生後5日內開校事會議,且查處陳情的方式違反行政程序法,中市教育局督導考覈不周;校方也未在接獲性騷案訊息後,立即通報調查,教育局未按陳情人提供的訊息督導學校,也有違失。

民進黨籍議員王立任表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證實市府與校方處理失當,延誤通報、調查消極,使學生權益嚴重受損,無異於對受害學生與家屬的二度傷害;他將持續關注市府後續處理,要求提出具體改進措施,確保類似悲劇不再重演,更要給受害學生與家屬一個交代。

教育局迴應,對此事件深感痛心,事發當下立即派員到校評估,穩定學生情緒,也督促校方依法調查,調查結果出爐後,記校長1次大過並解除職務、學務主任停聘2年、主任教官撤職;性騷案部分,爲提升通報時效性,邀請專業講師、律師向第一線教育人員講授性平案件實務經驗。

教育局表示,經過此次事件,已檢討類似案件的處理機制,未來有重大校園案件發生,會立即啓動霸凌事件SOP,組成專案羣組,嚴格控管學校調查進度,確保校方及時啓動調查程序。

至於豐原高中則未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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