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並北銀案北檢首傳喚 呂秀蓮:幫北市民追300億

呂秀蓮今天赴北檢開庭。(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富邦金控2002年併購臺北銀行,曾遭多名北市議員質疑低估市產北銀賤賣市產,前副總統呂秀蓮更在今年6月間王孝維市議員記者會,提出該併購案10大爭議點。呂秀蓮今天下午2時許首度以告發人身份赴臺北地檢署出庭,呂稍早受訪時表示,「富邦金控是私人的,怎麼能以小並大?」她要幫臺北市市民追回300億元,也算是爲市民做一件事。

呂秀蓮今天以告發人身份赴北檢開庭,稍早時表示,她本來上個月要出庭,但因爲有事就改到今天,當時馬政府時代,將北市銀未經合法程序併購給富邦金控,中間有嚴重程序瑕疵,「假估價真賤賣」,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市府代表人,卻代表北市府簽訂併購合約,未有馬英九簽字,契約無效;大公司合併要開股東會議,要有三分之二的股東出席,二分之一以上決議才能進行合併,所掌握的資料中,當時未召開會議,只有五人小組決議。

呂秀蓮還說,要併購前對資產要有專業負責任的評估,併購評估及分析報告花錢委外,最後卻由同一會計師所爲,報告應由不同單位提出;北市銀當時有很多分行,股票價格一股最高38塊6,最後卻以36塊成交,「低價賣給富邦金,富邦金控是私人的,怎麼能以小並大?」北市府在北市銀股份不到一半,未卻擅自決定,經委託律師王可富初估,北市府大約300億元賤價,臺北市銀行是大家的,希望檢察官認真來查,要將300億元追回來,也算是爲臺北市民做一件事情

呂秀蓮今年6月偕市議員王孝維、王閔生劉耀仁張茂楠及律師王可富召開記者會,共同告發富邦金控合併臺北市銀重大弊案,並提出10大爭議點。當時富邦金也發聲明迴應,富邦金控合併臺北銀行案是迄今唯一,且極爲成功之金融業民營化案例過程公開透明,並無不法,且歷年來經監察院、臺北地檢署、最高法院檢察署多次調查後,均認定無違法之虞,檢調偵辦結案,足以顯示本案合法辦理

▼呂秀蓮再次提出併購案10大爭議點。(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