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女兒「拋棄繼承」恐無效?不想繼承父母債務怎麼做?律師親授解方
律師王耀緯指出,拋棄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的人依法定方式所爲、否認繼承效力的意思表示。 示意圖/Shutterstock
從小單親家庭長大的小文,由父親一手撫養長大,小文是獨子,在父親過世後,他才驚覺,原來父親留下的除了遺產現金一百萬,其餘更留有一大筆債務,這筆債是個無底洞、甚至遠超過遺產的金額,此時的小文非常惶恐,難道父親過世後要由他一人來繼承這一屁股爛債嗎?律師建議,小文可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遺產和債務都一併拋掉,得以免除後續債務的困擾。
什麼是拋棄繼承?律師王耀緯指出,拋棄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的人依法定方式所爲、否認繼承效力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應該繼承的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財產、債權及債務。
王耀緯整理出拋棄繼承最常見的三種情境。
一、父母親留有龐大債務
當子女已確認過父母親沒有留下任何的遺產,又或是父母雖有留有遺產,但遺產非常少,債務非常龐大,遺產根本無法償還債務,甚至有一些債務根本不明確,債權人子女也不一定清楚的情況,這種情況最方便的方式就是做拋棄繼承,避免債權人跑出來要求償還債務。
二、子女留有龐大債務
當換成子女本身有債務,自身財產也無法清償這些債務時,債權人會等待債務人(子女)繼承到父母親遺產時執行繼承到的財產,這種情況下,自身債務非常多,又不想讓繼承到的東西被債權人執行,會選擇進行拋棄繼承。
因爲就算繼承到遺產也會被強制執行,不如直接辦拋棄繼承,王耀緯說,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繼承人是直系血親卑親屬時,債務人辦理拋棄繼承後,就由其他兄弟姊妹去繼承,例如應繼分本來是均分三位子女,其中一位繼承人拋棄,就由另外兩位繼承,每人二分之一,相對地債務也是需要共同承擔。
三、長輩要求女兒放棄遺產
王耀緯指出,實務上也見過傳統保守觀念認爲財產只傳子不傳女,女兒不要分遺產、應由男生繼承,通常有兩種做法,第一種是會直接簽下遺產分割協議,遺產分割協議是指繼承開始時,當父母親過世,大家兄弟姐妹籤一份協議書,約定女兒這邊不分或是隻拿部分現金,在協議書蓋章同意遺產都分給家中男生,或是第二種選擇直接辦拋棄繼承。
律師強調,不得預先拋棄繼承,也不能由他人決定,「要不要拋棄只有繼承人自己纔可以決定,其他人都無法替他決定,在繼承到之前也不能先拋棄。」換言之,若女兒在父母生前口頭答應說要拋棄,但父母過世後堅持不拋棄也行,因爲生前做的任何拋棄繼承的承諾,並不會發生拋棄繼承的效力。
拋棄繼承怎麼做?
拋棄繼承步驟如何執行?王耀緯說,有法定程序,子女必須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寫份「書面聲請狀」向法院聲請,法院會進行基本的形式審查,確認你到底是不是繼承人、有沒有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其次,這份拋棄繼承是否出於本人的意思表示。他強調,在拿到法院准予備查的函文後,才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在此之前其他繼承人都無法動那筆遺產。
想成功拋棄繼承 四點注意事項必知
一、拋棄繼承期限「三個月內」
已知悉繼承開始的三個月內就要去辦,超過三個月就不能再辦拋棄繼承。這是常被忽略的。
二、在世前的的拋棄繼承無效
生前做拋棄繼承是無效,一定要等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纔可以做拋棄繼承,因爲拋棄繼承是以發生繼承事實開始後,有繼承纔有權利做拋棄,若今天被繼承人還沒過世,還沒發生繼承的事實就不可能做拋棄。
三、拋棄繼承需向法院書面聲請
一定要向法院提出聲請,不是自己向繼承人講好要拋棄繼承,就會發生拋棄的效力,還是要依法定方式向法院提出書面聲請。
四、拋棄繼承需通知其他繼承人
當你拋棄繼承以後,你要通知其他的繼承人,因爲原本的應繼分會由其他繼承人取得,或是後一順位的繼承人會取得繼承權,所以都要去通知其他人,也有可能其他人本身也不想要繼承,覺得這債務是無法處理,也沒有留下遺產,這時候其他繼承人也可能想要聲請拋棄繼承。
他舉例,假設父親離婚且是家中獨子,阿公過世留下很多債務,阿公過世後父親繼承,如果父親辦理拋棄繼承,因爲沒有其他兄弟姊妹,就變成子女來繼承,這時候就要由子女辦理拋棄繼承,否則債務會落到子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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